越南政府副總理黎明慨2022年4月12日簽發了第54號決議(54/NQ-CP),其中頒布政府實施國會關于2021~2025年經濟結構調整計劃的行動計劃。
決議中提出的具體目標為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速超過6.5%,其中加工制造業勞動生產率增速達6.5-7%、重點經濟區和5個中央直轄市勞動生產率年均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到2025年力爭縮小與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和菲律賓等東盟四強的國家競爭力差距。2021~ 2025 年間的平均預算赤字為GDP的3.7%。與2021年相比,國有事業單位數量至少減少10%,財務自主單位至少占20%。
股票市場的市值至少占GDP的85%,債券市場余額至少占GDP的47%,企業債券市場余額占GDP的20%左右。
對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支出占DGP的比重不低于1%;2021-2025年實施技術創新的企業數量年均增長15%。
力爭企業數量達150萬家左右,其中大中型企業約6萬至7萬家;私營部門對GDP的貢獻率約55%;至少5到10種國家主打產品成功打造國際品牌。
決議的總體目標是以高新技術開發國家主打產品;部分重點經濟領域在競爭力方面實現新突破,經濟增長模式、生產力、質量、效率、競爭力等方面實現實質性突破,進而提高經濟體的自主性、適應性、韌性。
為實現上述目標,決議明確提出了主要任務和解決方案,如集中完成公共投資、國家預算、信貸機構和國有事業單位的結構調整目標;開發不同類型的市場,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助力企業發展;促進所有經濟成分的企業之間的對接;以創新的方式促進集體經濟、合作社經濟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