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表決通過《青年法》(修正案)和《法院調解與對話法》。
6月16日星期二,越南國會進入第二個階段的第八個工作日,越南國會主席阮氏金銀主持會議。
6月16日上午,國會討論關于減少企業、合作社、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2020年企業所得稅的決議草案。
越南財政部部長丁進勇澄清國會代表關注的問題。越南國會副主席馮國顯發表結論性講話。
此前,大部分國會代表對頒發該決議的必要性,在新冠肺炎疫情帶來諸多負面影響的背景下協助企業化解困難。
當天上午,國會還就《越南邊防法》進行分組討論。大部分意見都贊同政府關于頒布這一法律的必要性的呈文。
《越南邊境法》法案體現越南黨有關建設、管理和保衛國家邊界的觀點、路線和政策,確保合憲性、合法性以及與越南法律體系以及越南作為締約國的有關國際條約統一性和配套性。該法律草案的內容緊扣該法律項目中已進行影響評估的政策,研究并吸收本地區和鄰國有關法律規定,并在符合越南國情的基礎上進行運用。
下午,國會表決通過《青年法》(修正案)和《法院調解與對話法》。
國會以91.3%的贊成票通過了《青年法》(修正案)。
《青年法》(修正案)包括7章41條。這部法律規定青年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國家對青年的政策;各機關、學校、家庭、青年組織、個人和其他組織對青年的責任;國家對青年的管理等。這部法律適用于青年(16至30歲之間的越南公民)、機關、組織、個人、學校和家庭等。
另外,國會以90.27%的贊成票通過《法院調解與對話法》。
按照這部法律的規定,調解及對話是在法院審理關于民事、婚姻與家庭、營業、貿易、勞動等案件之前進行的活動。
其后,國會對居住法(修正案)進行討論。
該法律草案使兩大政策制度化,即由原先使用紙質戶口本轉變為使用全國統一聯網的個人身份號碼進行訪問的現代居住管理方式,并對國家人口數據庫和居住數據庫作出更新和調整。
討論會結束后,越南公安部部長蘇林作報告,澄清一些國會代表的意見。
2020年6月17日,上午國會表決通過《企業法》(修正案)與《自然災害防治法》和《堤壩法》(修改補充案)。其后,國會在大會堂討論《國際協商法》。下午骨灰表決通過《投資法》(修正案)和《建設法》(修改補充案)。其后,國會繼續在大會堂討論《輸外勞工法》(修正案)項目。